現場報到
完成報名登記僑胞須符合我國入境管制規定並於報到期間檢齊相關證件正本辦理報到,經審核符合參加資格者,發給僑胞證;報到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應備文件:
(一)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書)正本及僑居國居留證明文件正本,持有效我國護照內頁加蓋「僑居身分加簽」者,免附。
(二)以僑眷(僑胞隨行之配偶或子女)身分報名者,應檢具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三)蓋有本次入國查驗章戳之證件正本(如護照或入國證明書);如係由入出國自動查驗通關系統入境者,應檢具航空公司搭機證明等文件(如登機證存根)。
二、報到時間:115年10月5日起至9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三、報到地點:僑委會中華民國115年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