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僑胞參加115年國慶大會活動須知
一、活動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10日(星期六)。
二、參加對象:已完成115年國慶大會報名,且持有僑胞證(參觀證)之僑胞;未能完成國慶大會報名者無法參加,本會亦不受理現場報名參加該大會。
三、參加僑胞配合事項:
(一)國慶大會憑證入場,請務必佩帶僑胞證(參觀證),並於10日上午7時30分起至中正紀念堂國家音樂廳前廣場(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5號出口)之僑胞報到區進行身分驗證並領取國慶大會紀念品後,沿貴陽街至管制點,持僑胞證(參觀證)掃描條碼及安檢後進入會場;依引導於上午8時30分前於總統府前南廣場之「僑胞座位區」自由就座完畢,請勿前往非僑胞座位區就座,以免占用國內民眾座位。
(二)國慶大會於上午9時開始,服裝以簡單隆重為主,可視天候狀況及個人舒適度調整服裝,惟勿著短褲或拖鞋、運動涼鞋。
(三)不得攜帶長寬40公分以上背包、手提包等,惟得視天候狀況自行準備淺色透明雨衣或可完全放入背包、手提包等之雨傘,但進入觀禮區時,嚴禁使用雨傘或不透明雨衣等,以免影響他人觀賞表演活動。
(四)不得攜帶易生危險或滋(驚)擾物品,如雷射光筆、電子煙、棍、棒、槍砲、刀械、彈藥、炮竹、含酒精成分飲料、毒品、不明液體(粉末)、氣球、高音汽笛、擴音器等及相類似之物品;除輪椅、拐杖及電動代步車等無障礙設備或身障輔具外,其他代步工具,不得攜入。
(五)除導盲犬、緝毒犬、偵爆犬等服務性動物外,其餘動物均不得進入。
(六)任何由主辦單位認定可能干擾國慶大會進行,有可能危害會場之物品,不得攜入。
(七)入場時,請配合管制人員實施身分驗證檢查,如攜帶飲料,請於管制處(點)試飲,方可攜入。
(八)所攜帶照相機,以一般相機(鏡頭50mm以內)為主,禁用長、望遠鏡頭及腳架、柄式自拍器,並於管制區入口處試拍驗證;照相區域以南、北廣場為主,勿超越凱達格蘭大道及重慶南路口;另於國慶大會序幕表演暨典禮階段,請勿隨意走動照相(含表演團體照相人員),以維大會典禮及活動之秩序與莊嚴。
(九)請勿攜帶與活動節目無關之條幅、標語、傳單、喊話器等,或有影響安全秩序之物品,以及涉及政治與選舉活動意涵之服飾、條幅、旗幟、標語、傳單等,以維國家慶典之莊嚴隆重。
(十)國慶大會活動管制區域屬公告限航區,為確保國慶大會安全舉行,活動全程期間除本會因活動、攝影需求並經權責機關核准外,禁止各型式航空器(含空拍機、氣球、遙控飛機、輕航機、滑翔翼傘、無人飛行載具等)之攜帶、升降、接近及滯空停留。
(十一)國慶大會乃國家重要慶典,為確保典禮順遂、維護國家尊嚴與形象,執勤人員於國慶大會及各項慶祝活動期間,將嚴格執行人員、場所之檢查與相關管制作為,所有管制作為將不因身分不同而有差別待遇。如有因應防疫實施量測體溫及後續因應措施,請配合管制人員實施。
(十二)大會結束後,請將隨身物品帶走,如有寄物保管,請於活動結束後30分鐘內返回保管處領回。